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县(市、区)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为实现本站最佳访问效果,我们建议您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