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7月2日—3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和市林业局组成市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问题整改核查验收工作组,对我市四川太和鹭鸟自然保护区西阳寺电站、四川构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千佛、石滩电站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核查验收。
核查验收工作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查阅、座谈汇报等方式进行。核查验收各成员单位对照验收各个专项,按要求严格核查,对阆中市和嘉陵区在整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意见反馈和交流。
市发改副主任尹晓钟代表市级核查验收组讲话,他认为嘉陵区、阆中市政府思想上高度重视,政治站位高,措施得力,各项保障有力。工作上推进扎实,方案制定细致、责任分工明确、各个环节把控到位,特别是在扶贫攻坚期间,顶着繁重工作压力,做到了两不误两推进。整改扎实到位,成效显著,整改资料收集整理较好,符合省市相关整改销号要求。他指出,两区(市)政府按照核查验收组要求加紧完善相关工作、补齐相关资料后按程序报市、省销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