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收费〔2018〕242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市级各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03号)文件规定,部分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项目开展需求,申请核定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经成本测算,参照省定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及毗邻市(州)价格水平,并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同意,现核定28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核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共28项(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适用于我市各等级公立医疗机构。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两年,试行期满自动作废。申报医疗机构应在试行期满前三个月将项目、标准试行情况、实际运行成本等报送价格、卫生计生部门审核评估,重新发布正式执行文件。试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365体育滚球直播投注网 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